『音樂抄襲該如何定義?身為創作人該怎麼應對?』

音樂抄襲該如何定義?身為創作人該怎麼應對?

2021/8/29一則新聞,由盧廣仲演唱的年度最佳歌曲《刻在我心底的名字》引爆抄襲風波,各方說詞均有其道理;但對於「抄襲」一事,到底有沒有一個客觀標準呢?

首先要定義什麼行為會構成「抄襲」,這點其實在法律規範上並不是很具體,畢竟不是每個法律工作者都懂音樂。

以下我們將以音樂製作人的角度,列出之所以會讓人感覺到抄襲的幾個因素:

1. 歌曲旋律:

這個比較容易聽出來,就是比較兩首歌,如果我們拿掉歌詞,純用哼的,比較旋律的相似度。

《刻在我心底的名字》在這點是有一定程度的相似,這應該就是被人認為「抄襲」的最大原因。

除了這首歌,國外也經常有類似度情況發生,比如Justin Bieber也有旋律與別首歌極度相似的事件。

參考以下影片:

2. 和弦進行:

「卡農和聲」這個名詞,對於有在玩吉他或是任何樂器的人應該不陌生吧。

還有另一個叫做「4536251」。

這兩個指的都是用同一套和弦進行,卻能寫出好幾首歌的「萬用公式進行」。

用白話文說就是可以用吉他或鋼琴彈一模一樣的伴奏,每首歌都可以套的進去,就像以下這部影片:

3. 編曲風格:

這裡指的是運用類似的樂器,演奏類似的音型,在接近的速度上等等。

以下影片可以對照一下,什麼是編曲風格上的相似:

參考以下影片:

只要大家在這三項(歌曲旋律、和弦進行、編曲風格)進行比較,都能很快地發現兩首歌的相似程度到哪,至於《刻在我心裡的名字》一曲是否抄襲,大家心裡想必也有自己的答案。

沒有一件藝術作品是完全原創的,每一位藝術家一定都有其學習的階段,臨摹前人優秀的作品加以改良、重新排列組合、置入新的理念等,這就是「藝術」從古至今的發展。

即使在商業作品比如流行音樂、院線電影等等,參考Reference(參考作品)來創作也是常有的事。

知名畫家畢卡索曾說過一句名言:

"Good artists copy, great artists steal."

作為觀/聽眾,去理解每件作品想表達含義,才是欣賞藝術的本質,而非單單炒作是否抄襲。

而作為藝術創作者,更要思考如何站在巨人的肩膀上,創造自己想要的作品,模仿前人的「構思」,而非照搬前人的「結果」。